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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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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通貨公會加入台灣金融總會,成第 37 個會員機構
台灣的虛擬資產服務商過去只能各自跟金管會打交道,沒有管道正式進入銀行、保險、證券等傳統金融業共同參與的全國性聯合組織。立法院今年 6 月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VASP 業者從登記制改為許可制,金管會最快 2027 年第一季訂完子法、開放業者申請牌照,產業跟傳統金融業的交流管道卻還沒打通。
台灣金融服務業聯合總會 10 月 6 日召開理監事聯席會,決議通過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加入成為新會員,會員機構由 36 家增為 37 家,虛擬通貨公會理事長鄭光泰代表出席。金融總會表示,現有政策對穩定幣的保管與發行端監管較完整,但實體經濟的流通與支付結算機制還不足,後續會深化防詐聯防、穩定幣應用與資安風險管理等面向的跨業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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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加密產業過去只受洗錢防制規範,業者完成洗錢防制登記就能營運,目前 8 家虛擬資產服務商都是登記制,沒有一部專法管得到發行與交易。金管會這幾年一邊發布穩定幣會計指引、一邊預告專法,外部又有美國 GENIUS Act、歐盟 MiCA 在 7 月大限前收緊發照,把台灣從「防制洗錢」推向「全面發照」的壓力一路累積。
立法院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這是台灣首部加密專法。VASP 改採許可制,原本登記制的業者要在施行後 12 個月內申請、21 個月內取得許可證照。穩定幣發行人須先取得金管會許可並會商中央銀行同意,準備資產要十足、存在境內金融機構、與自有財產分離並全數信託,且不得支付任何利息;發行人破產時,持有人對準備資產有優先受償權。市場操縱或詐欺最重可處 10 年徒刑、併科 2 億元罰金。金管會說最快 2027 年第一季訂完 9 項子法、開放業者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