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準會提穩定幣發行規則:銀行可設子公司發幣,資本最高提 2%
美國穩定幣法 GENIUS 在 2025 年 7 月通過,只有取得聯邦或州執照的業者才能在美國發行穩定幣,最晚 2027 年 1 月 18 日生效。細則由各監理機關分頭訂,財政部、通貨監理署與存款保險公司已提出草案。聯準會管的是加入聯準會體系的州立銀行所設的發幣子公司,以及流通量超過 100 億美元的州核照發行商。
9 月 24 日,聯準會理事會 7 票全數通過兩項草案,徵求意見 60 天。第一項規定準備金只能放現金、活期存款、93 天內到期的美債與隔夜回購(含代幣化版本),兩個營業日內要完成贖回。資本依流通量分級,前 200 億美元提 2%,往上遞減到 1.5% 與 1%;連續兩個季末不足就得變賣準備金、全數贖回。第二項是銀行申請設子公司發幣的程序。理事 Barr 贊成,但擔心反洗錢缺失要「重大或系統性」才能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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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ederal Reserve聯準會理事 Barr 對穩定幣監管框架草案的聲明
- BNN Bloomberg聯準會提出穩定幣新規
GENIUS 法是美國 2025 年 7 月通過的穩定幣法,把幣值盯住美元、專門用來付款的代幣納進銀行式監理。法案只寫原則,誰要拿牌、誰能在美國賣幣,得看主管機關後續的細則。過去一年草案陸續出爐,最關鍵的認定卻一直懸著,也就是怎麼算「在美國發行」、怎麼算「賣給美國人」。這條線劃在哪,決定海外穩定幣還能不能進美國市場。
財政部 8 月 17 日就 GENIUS 法第三條發布擬議規則,處理的正是這兩個定義。按現行時程,2027 年 1 月 18 日法案生效起,沒有聯邦或州牌照的人不得在美國發行支付型穩定幣;2028 年 7 月 18 日起,數位資產服務商原則上不得再向美國使用者提供外國發行的穩定幣,除非發行方有能力配合美方的合法命令,並落在兩國的互惠安排裡。意見期為刊登公報後 60 天。
GENIUS Act 去年夏天通過後,正式讓美元穩定幣的發行取得法源,也要求發行商比照傳統金融機構,受銀行保密法與客戶身分查驗規範約束。怎麼把這套反洗錢框架真正落到穩定幣上,一直是監管機構接下來要解的題。
6 月 18 日,聯準會聯合財政部、FDIC、OCC 等機構提出規則草案,要求「許可的支付型穩定幣發行商」在開戶前蒐集客戶法定姓名、出生或成立日期、地址與政府核發的身分證號,並比對恐怖分子與受制裁名單。包含前主席 Jerome Powell 在內的理事都投下贊成票,唯獨 Donald Trump 任命的新主席 Kevin Warsh 棄權、未說明理由。理事 Michael Barr 雖投贊成,仍批評框架對二級市場的非法金流著力不足。草案進入 60 天公眾意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