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 SEC 主席:加密貨幣法案沒過,三項新規照樣推
美國還沒有一部規範加密貨幣市場結構的法律,業者該歸證券管理機關還是商品期貨管理機關管,只能一案一案吵。國會版本的 CLARITY 法案排在 9 月 15 日下午進參議院程序表決,要湊滿 60 票。同一時間 SEC 自己也在動:8 月提出加密資產募資的豁免規則,9 月初提案大修四十年沒改過的股務代理規則,託管修法送進白宮的預算管理局審查。
SEC 主席 Paul Atkins 9 月 14 日在 Solana Policy Institute 的活動上把這三件事合稱成一套完整的監管架構,並說「不管有沒有那部法律,本屆政府都會替美國投資人與創新者交出成果」。託管這塊他給了新指示:方案要對兩個問題都回答「可以」,投資顧問能自行保管加密資產,也能用州特許的信託公司當託管人。理由是很多資產還找不到合格的第三方託管機構。
股務代理機構負責保管公司的股東名冊,處理股票發行、註銷與過戶,是美國證券清算交割體系的底層。美國證管會上一次全面翻修這套規則是在 1970 年代末到 1980 年代初,當時股東手上拿的還是紙本股票。現在紙本幾乎絕跡,交割時間縮短到 T+1,代幣化證券又把股權紀錄搬上區塊鏈,舊規則沒有一條寫到這些情況。
證管會 9 月 1 日提出修法草案,主席 Paul S. Atkins 說新規則要反映股務代理現在的實際做法,包括證券發行與過戶時使用電子通訊和區塊鏈技術。草案要業者訂出書面法遵政策、把客戶資金放進分離帳戶,也不得任意拿掉股票的轉讓限制註記。委員 Hester Peirce 另外徵詢,股務代理能不能改收電子郵件與錢包地址,取代姓名和地址。草案刊登聯邦公報後開放評論 60 天。
美國的投資顧問和基金替客戶保管資產,得依 1940 年的投資顧問法與投資公司法,把資產交給「合格保管人」。這套規定寫在比特幣出現以前,加密貨幣該放哪、誰算得上合格保管人,一直沒有明確答案。證管會自己也說,收到投資顧問來問「怎麼持有加密資產才算合規」。8 月 18 日提出的加密資產發行規則管的是發幣端,客戶手上的幣由誰保管,是另一半沒解決的問題。
證管會 8 月 25 日把託管規則修正案送進白宮的資訊與法規事務辦公室審查,這是提案公開前的最後一關,登記編號 3235-AN46。依證管會寫在聯邦法規議程上的說明,修正案要釐清投資顧問與投資公司持有加密資產的架構,同時刪掉市場已經改變、卻還留著的舊條文。它被列為對經濟有重大影響、性質屬於鬆綁的規則,預告公開時間落在 10 月,之後才會進入公眾意見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