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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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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銀行監理 60 年來首度定義違規:聲譽不好不再算問題
美國聯邦銀行執法從 1966 年起就靠「不安全或不健全的營業行為」這句話撐著,六十年來卻沒有法律定義,檢查官憑裁量權就能認定一家銀行有問題。加密貨幣業者過去幾年被銀行集體拒於門外,用的正是這條沒有邊界的標準,銀行說不出客戶哪裡違法,只說監理機關不喜歡這類生意。業界把這段時期叫做「二次扼喉行動」。
財政部通貨監理局與聯邦存款保險公司 8 月 27 日發布聯合終局規則,把這句話綁在兩個條件上,行為要違反審慎經營的一般標準,而且很可能實質損害銀行的財務狀況或存款保險基金。財務狀況只認資本、資產品質、獲利、流動性與市場風險敏感度,聲譽除非影響到這五項,否則出局。檢查官要開「應辦事項」,也只能針對實質財務風險或真正的違法行為。規則在聯邦公報刊登後 60 天生效。
- OCC通貨監理局公告:銀行執法行動與應辦事項的政策程序手冊改版
- FDIC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聯邦公報公告:不安全或不健全的營業行為與應辦事項終局規則
- ABA Banking Journal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與通貨監理局正式定義不安全與不健全的營業行為
- Unchained兩大銀行監理機關定義不安全或不健全行為,把聲譽風險移出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