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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資產託管:私鑰保住了,帳還對得上嗎?

Digital Asset Custody

影片

影片與逐字稿來源:ETHTaipei

場次摘要

TaaS 的 Ivan 與 BitGo、KPMG、台新新光金控講者討論數位資產託管。座談認為,保管不只要把私鑰放安全,還要能對上鏈上地址、客戶分戶帳及法律責任。台新代表說,試辦階段先建立內控與技術基礎,並非急著擴大業務量;各法域對保管人的責任安排也不同。

值得記下的 5 件事

  1. 數位資產保管需要同時對得上鏈上餘額、內部分戶帳與法律權利證明。
  2. 保管商持有私鑰,不代表資產所有權就屬於保管商;控制權與權利歸屬須分開確認。
  3. 銀行可先用保管建立基礎,讓法遵、風控與業務部門學會處理數位資產,再擴展支付與 RWA。
  4. 錢包的建立、發起交易、核准與放行涉及跨部門共管;委外也不代表企業能卸下全部責任。
  5. 保管制度要回答四件事:資產在不在、是不是客戶的、能不能動,以及出事能不能取回。

逐字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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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場:機構開始做數位資產託管

OK,好,那這個標題比較嚴肅一點,但是 ETHTaipei 其實應該沒有很習慣這麼嚴肅的話題。 對,因為其實一直以來,我對 ETHTaipei 的認知就是非常多 crypto native,但包含今天也看到幾個老朋友也是 native。 但是的確現在全世界的我們說加密貨幣,或是虛擬資產,或是數位資產,的確走到了一個跟機構連接在一起的地方了。 所以說,我相信今年也會出現非常多剛剛 Chris 分享的 RWA 的話題,然後我們現在機構託管的話題,其實都是因為 crypto asset 正式進入了。 我們說華爾街,還有這些機構的眼中,那大家怎麼好好地做一個整合呢? 我們今天邀請到的三位,在這個領域其實都是頂尖的公司,然後呢,呃,不是這個領域,在各個領域都是頂尖的公司,那實際上也都參與了這個業務。

那我們就請,比如說 Mason,然後 Jon,或者是 Stamford,我們先來做一個自我介紹,就是包含你們自己的經歷,以及你們現在公司在做的事情。 好,大家好,我是 BitGo 台灣的 Mason。那我覺得我先再對 BitGo 做一個介紹好了。 BitGo 是一家在 2013 年在美國建立的一家公司,我們最一開始是從錢包技術開始的。 那在 18 年的時候,BitGo 成為 BitGo Trust,我們也推出我們的合規託管的這個產品。 那從 18 年以後呢,我們也延伸到,我們在歐洲也有拿牌,我們到中東,然後也開始發展到亞洲。 那目前 2026 年 1 月的時候,BitGo 在 New York Stock Exchange,NYSE 上市了。 我們也拿到了 OCC 牌,我等一下也可以解釋一下這個代表這個意義。 然後我們在亞洲的一些國家,我們在新加坡有拿牌,在 Korea 韓國兩三個禮拜前也是第一家從 abroad 的這個 digital asset custody 進入韓國。

BitGo 平台資產與在台討論的基礎建設

那台灣我們也是正在跟不同的金融機構, 去了解說,我們要如何把我們的產品帶到台灣,讓他們持有託管、有流動性、有做交易的這些基礎建設。 目前 BitGo 在平台上,我們其實已經超過了一千億美元的資產在我們平台上,然後我們差不多百分之三十到四十也都是質押在平台上,所以我們也是一個很大的這個 staking provider、staking platform。 除了……託管以外,其實 BitGo 大家可能覺得,欸,那託管會不會有點無聊? 不會,因為其實 BitGo 做的不只是託管跟錢包,我們其實也是連接了不同的流動性交易所,提供客戶不同的這種 additional services added on。 所以這是一個簡單的 BitGo 介紹,謝謝。好,那大家好,我叫 Jon。對,那我在 KPMG 是負責數位創新。 對,那近期其實蠻高度參與在這個 Web3 的這個世界裡面。那我的任務其實,其實說直白很簡單,其實就是陪伴著我們的銀行,還有 VASP 的一些新的加入者。

那我們其實是一起在探討說,怎麼把這件事落地。對,因為落地的話,我們過去都是在鏈上嘛,但如果到鏈下的這個世界。 其中間會有蠻多不同的阻礙,不論是從法規面或公司裡面內部治理的層面。對,那我的任務其實就是跟大家把這件事,怎麼樣從零到一,然後慢慢地逐步落地,然後讓它可以到持續營運的一個狀態。 好。大家好,我是 Stamford,那目前是在台新新光金控擔任做…… 呃,虛擬資產相關的一些策略,還有協助技術上面的一些建置上面的一些專案。 那當然,目前以台新來講的話,今年年初就拿到金管會核准的虛擬資產保管的試辦,所以我們也是算是積極地在這個虛擬資產這方面來積極地做佈局。那希望在不久的將來就可以在

市場上面為大家去做一些虛擬資產相關的一些服務。那我自己本身的話,早期是有在去中心化交易所待過,那後來有去在 DAO 的這個 space 裡面有玩過一些。 那主要一直以來都在虛擬資產這塊裡面去做深耕。那最近有很不錯的機會能夠加入台新,來協助他們去做一些。 虛擬資產相關的一些建置,謝謝。好,感謝三位講者。那我也簡單做一個自我介紹,我是 TaaS 的 co-founder。那為什麼叫 TaaS 呢? Treasury as a Service,聽起來有沒有很像哪一家公司?其實有點像 MSTR,就是 MicroStrategy。 其實我們就是想要在台灣做一個類似 MicroStrategy 的 DAT 公司。那 not necessarily 只有…… 買賣 Bitcoin,可能還有一些加密貨幣的託管業務啊,各種業務等等的。那從大概 16、17 年開始,我就一直投一些早期的這個 crypto 的項目。

所以說大家可能有聽過紅樓資本,可能有聽過 Karma3 Ventures,那都是我們的基金。所以說我們也隨著時代的演變,看到了,喔,台灣今年的 6 月 30 號,應該 6 月 30 號,6 月底。 在 6 月 30 號,OK,虛擬資產服務法剛出來,感謝。然後所以說,真的是進入了一個 regulated crypto 的時代。 那看到這一個點,其實我們感觸很多,所以說我們趕快也想要把…… 我們以前在 crypto native 世界的經驗,帶給現在這些機構的玩家,還有這一些機構的使用者,以及高資產自然人等等的。 好,那我們今天的主題既然稍微嚴肅一點,我先來一個簡單的前情提要。其實就像我剛提到,6 月 30 號虛擬資產服務法專法的母法已經公布。 那這個節奏其實很快喔,我們在 6 月 30 號公布了母法,那我們在今年的 Q4,今年一定會把所有的子法都給公布完成,大概有 9 部子法。

專法母法、子法時程與銀行試辦

那明年的 Q1 結束,大概 3 月左右,全台灣就會施行這個法律了。也就是說,明年的 Q1 以後,這個法律就跟每一個人直接有關了。 高度地有機會是你走進銀行就可以買比特幣,或是可以買穩定幣,類似這樣子的。那細節可能就是 Stamford 會比我們更了解。 對,那既然在這個狀況之下,其實我們台灣的法規上面有一點點像是超英趕美的感覺喔。為什麼? 因為大概一個多月前,美國 SEC 才出了一個所謂的 Reg Crypto Assets,所以 Regulation Crypto Assets。 那這是什麼呢?它其實就是在界定資產的發行端,如果你要發行 crypto asset、發行 digital asset,有一些哪樣的規範要去遵守。 那它其實只有去規範一個發行端,它連後面的託管,它連轉移、移轉,它連交換,就是交易所這類法規其實都還沒有完全地定好。也就是說,美國現在法規搞不好會比我們還慢。對,聽起來很怪。

那當然,因為 GENIUS Act 已經通過了,就是美國的天才法案,在去年中還是去年底左右通過,所以我們台灣也出現了所謂的虛擬資產交易的會計準則,或是公司持有虛擬資產的內稽內控等等準則。 這一塊是已經有出來了,所以很多的銀行也進入了試辦。剛剛我們提到台新就是其中一家,其實只有五家銀行。 在台灣現在進入這個試辦方法,包含台新、包含中信、包含聯邦,以及還有另外兩家是國泰世華,還有凱基,差點漏掉,希望凱基也不在這。 好,那你看有五家開始試辦,所以說其實台灣是在走一個讓銀行學會加密。 資產,學會處理加密資產,學會處理 digital asset 這件事情。可是美國的方向呢,我們台上有一位美國持 OCC 執照,OCC 執照其實在美國相當於是銀行的執照。

OK,那其實在美國有 OCC 執照的加密公司,我講出來的五家你們應該都聽過。第一家就是 BitGo。 第二家 Circle,Circle 之前買了我們台灣的 CYBAVO 嘛,然後第三家 Paxos,發穩定幣的 Paxos,第四家 Fidelity,一定聽過富達投資,非常大的 asset management firm,還有一家又忘了,Ripple,對對對,就是 Ripple,我相信 ETHTaipei 大家應該都知道,就是一個華爾街的玩具,市值非常大的一個銀行鏈,對。 好,那所以說我們走的方向其實截然不同。台灣想要讓銀行來做加密,然後美國想要把加密公司變成銀行。 那但是呢,其實兩個 approach 方向終點都只有一個,就是要把加密資產或是 crypto asset 這個東西放進一個受到監理。 的框架裡面,然後可以去問責,可以知道出了事誰負責,可以知道賠了錢誰買單等等的。那這對於廣大的使用者來說,絕對是一個非常大的利多。

那我們接下來就針對這一個方向,我們去問大家一些問題。比如說第一題,我想先請問 BitGo,就是。 因為這個機構跟 crypto asset 大力結合的這個年代嘛,那其實在你們拿到 OCC 執照,然後又在紐交所上市,在這個過程中,你們多做了什麼或是少做了什麼,所以說才讓你們,比如說可以拿到 OCC 執照,是資安特別好嗎? 是交易量特別大嗎?那還有在亞洲很多的國家,你們都有 exposure,像是日本、韓國、中東、香港。 那這些地方有哪一套跟在地 partner 合作的方法是 work 的,還是說你們自己來就可以了呢?嗯,其實感覺好多好多要分享啊,應該分享。 BitGo 它在美國雖然是拿到了 OCC 牌照,那剛剛他也提到了,其實很多公司也有這個牌照,我們在那邊也上市了。其實改變的是什麼?我覺得改變的是一個 signaling,一個訊號說。

欸,現在這種虛擬資產的公司也可以成為像是一個銀行,in some ways, right? 也是拿一個銀行牌。那差別在哪呢? 其實就是更多的 regulatory 監管的這種嚴格的這個規定,right? 你要當一個、拿一個銀行牌的話,你一定要有。 compliance 要達到,transparency 的資產、資本額、capital requirement 這些都是需要達到的。 那現在這種公司可以成為這種銀行,我覺得這是一個 signal。那接下來呢,其實是如果講到跟其他國家來比較,比如說。 在新加坡,新加坡 BitGo 也拿了一個 MAS 牌照。那新加坡的 MAS 其實也很多不同的虛擬資產公司也去拿了一個牌照。在韓國,我們是跟 Hana Bank 做 JV。 那這個蠻有趣的是,因為在韓國如果要做託管這個業務的話,BitGo 本身自己是…… 比較難推它的產品,所以如果可以跟一個像 Hana Bank 一起做 JV、做合資公司的話,是更容易打入這個市場。那這是在韓國,那日本我們也是類似的方向,台灣我們也在考慮。

所以我覺得每個國家都有他們該跑的一個路線。那剛剛其實 Ivan 提到說,美國好像是把這些虛擬資產公司…… 變成這個銀行讓他們來做,讓 BitGo 來做,讓 Ripple 來做,讓這些有 OCC 牌照的來做,但台灣比較是希望銀行可以去自建來做。 我對這個的看法是說,其實要自建其實蠻難的,其實老實說。 不只是難的話,應該是說成本也蠻高的。BitGo 其實在過去這十幾年研發的這種 custody 的這個 technology,是一個比較難 replicate 的一個東西。 像是因為在美國我們這個私鑰保管其實是在兩個不同、沒有人知道的這種地點,然後都是那種有人拿…… 機關槍守護住啊,24 小時監管,然後任何這種簽署都是同時會需要兩個人去做 co-signing 的這個動作。

那你要把這個東西搬到台灣每個銀行,要自己去自建一個類似的一個模式的話,我覺得第一個成本很高,然後也蠻複雜。 那如果出錯的話,因為從零開始的話,一定有可能最開始都會有點小差錯,這是不容易的。所以我了解為什麼。 美國會希望讓這些比較專業,或是已經經驗比較豐富的一些公司來做。對,這是我想要分享,就是一些美國和其他亞洲國家的一些經驗,然後跟台灣比較。謝謝。 感謝 Mason,我就聽到一個很大的重點,就是說銀行還是不要自己做了,就用 BitGo 吧。對,好,那下一題我想請教 Jon,KPMG,因為我們其實在…… 台灣的會計準則,我們說 crypto asset 還算是無形資產,那這個也是讓很多業者啊或是創業公司挺頭痛的地方。 那至於說,你看去中心化錢包,怎麼樣證明說在這個錢包裡面的 token 或是幣,就是這一個自然人或是法人持有呢?因為這是有一個斷點的嘛。

那針對這一些,Jon 有沒有一些經驗可以跟我們分享? 好,那我,對,那因為我們今天這個議題,對,就像剛剛 Ivan 說的,蠻硬的,所以我稍微講一下白話一點來講,就是為什麼會衍生出這個議題。 因為我們過去其實銀行就做,就是保管那個我們的法幣,保管得好好的,我們就是用帳戶在做。對,那今天我覺得有一個就是很結構式的改變是,我們未來是在地址上去運作。 那這個地址的概念其實就跟 account 的概念是截然不同的,而且是在區塊鏈上面。對,所以這就讓很多事情變成討論上不是這麼的單純。 對,那我會從幾個層次來看,我覺得可能切三個層次好了,就是我們會需要有鏈上的證據。 對,因為鏈上其實大家都知道有地址的存在,那各位如果去查地址,你們也可以看到鏈上的資產是多少。對,這個證據一定是必備的。對,那第二個我覺得很重要的證據是帳上的證據。

鏈上、帳上、法律三層保管證據

對,那舉例來說,好,假設有家銀行,那它收到了一百枚的比特幣。 對,但是我是純粹從鏈上是收到一百枚,但它可能是透過一個綜合錢包的方式在銀行裡面去管理。 但是這個下面可能會有一些分戶帳,也就是說你一百顆進來,那二十顆是 Jon 的,二十顆是 Mason 的,那其他是 Stamford 的。 其實第二個證據很重要,就是帳上的證據,你要怎麼樣去 make sure 說這個帳跟 那個區塊鏈鏈上的證據是可以去符合的。對,那最後一塊我覺得最重要的證據就是那個法律上的證據。對,就假設說,到時候保管的這些幣就是追不回來了,那到底要找誰這件事情。 對,那因為有這些不同層次的一些討論,就變成這些議題就變得非常的複雜。 對,那現在就是會有個概念,也跟大家做一些交流啦,就是我們最近常常在談論到所謂的控制權,就是實質控制權。

就是像例如說 Mason、BitGo,這邊有一家做託管保管的公司,那是否他們持有私鑰,那就代表說他們其實有實質…… 的控制權,或者是擁有你的資產,其實絕對不是嘛。 因為這個客戶,因為這個資產絕對是回到客戶上的,但要怎麼樣去證明說這個實質的控制權,就是是有做一些處理的,那這件事我覺得會變得比較一個模糊地帶的一些部分。 對,那所以我覺得這一塊就是目前在產業上,其實在法規的層次,其實也在彼此的推進,然後看怎麼樣把一些很模糊的地帶去把它就是慢慢梳理得比較清楚的部分。 對,那剛剛那個 Ivan 有提到那個指引的部分嘛。對,那過去台灣有發布了兩個指引,對,那一個是穩定幣的財會。

然後另外一個是那個上市櫃公司持有加密資產的一個部分。對,那我覺得這一塊有趣的是,確實像 Ivan 說的,就是台灣其實某方面走得還蠻快的,有些地方可能這類型的指引都還沒有訂出來。 對,那我覺得比較有趣的是回到企業端的身上。對,因為企業端過去如果從 CFO 的角度,當他去持有比特幣。 他感覺就是一個投資的概念,就很單純嘛,我這比特幣漲,欸,我帳戶錢就多。 對,但今天這個指引下來,我覺得給 CFO 比較大的 surprise 是說,好像不能單純用投資這件事情來看,因為他整個會套上整個公司治理的角度去切入,就是你董事會要怎麼管,然後你的權限要怎麼樣去配置。 然後到時候出了事怎麼辦?然後你跟銀行或其他受託的機構合作的過程中,那你應該要怎麼樣去協作?對,所以我覺得從某種程度上,我覺得會給 CFO 很多新的想法,就他們過去是沒有想過的。

銀行保管試辦額度與先做基礎建設

對,所以我覺得這塊議題確實就需要很多人一起做討論。 感謝 Jon,所以說我們可能也需要一些新世代的 CFO 可以 handle 這一塊的。對。 接下來我想請教 Stamford,台新銀行這邊,其實銀行在台灣的這一個專法出來以後,其實角色非常重,不只是託管而已,現在有託管以後還有很多很多的業務。那我們就先看託管。 呃,因為以試辦來說,每一家銀行應該是上限兩千萬美金的這個試辦的上限,也就是換算起來是六億台幣左右。那其實在以台新銀行這樣的量體來說,這可能看不上這一門生意。 那就想請教說,那怎麼樣去跟比如說內部的 KPI 委員會交代,就是說,是到底真的想要賺這個保管費嗎?保管的手續費嗎? 還是是看上這一個,它其實是一個比如說客戶金流,然後呢,以及客戶關係的一個流量入口。

也就是說,我 maybe 現在抓住了託管,以後的移轉跟交易也會跟我有關的這樣的思路,所以想請那個 Stamford 分享看看。沒問題。 在這個部分來講的話,其實確實很多的問題,不管是內稽內控,不管是會計上面的問題,不管是有一些技術上面的問題,其實就回到像剛剛 Jon 跟 Mason 提到的,很多事情其實銀行自己需要來做嗎? 還是其實來跟外面來一起做協作,其實會比較快?那哪一個是怎麼樣比較好的一些方式?然後再把它往上一層。 又有一個更 complex 的問題,就變成是說,從兩、三年前以來,過去的兩、三年前之前,可能虛擬資產跟金融業兩個是完全沒有任何交集的兩個產業。 那接下來專法過了,也許這兩個產業開始會有一些交集。那在執行上面來說,

金融產業相對來說對虛擬資產是非常陌生的,那同樣的虛擬資產對金融產業也是相當陌生。 那要怎麼樣在這中間去,一定都會有摩擦,但是要怎麼樣去融合兩邊的好處,然後怎麼樣去迎接這些一系列的挑戰,我覺得這都是銀行內部都有在考慮的,都有在去做規劃的。 那以保管來說的話,那當然就是一個相對來說是以基礎建設的一個角度為出發,因為不管做什麼事情,到最後可能都還是需要去幫客戶去做一些保管。 將來如果有機會做到幫客戶去做穩定幣的支付啊等等的,或者是 RWA 上面的一些應用的時候,相信都還是會需要去提供。 呃,客戶一些信託相關的保管的一些應用,所以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可能看的並不是說現在的保管業務,我們能把它

怎麼樣去 optimize,或者是怎麼樣去做 maximize? 當然,在我們內稽內控部分上面,我們當然是要某些程度上面先去做一些準備,讓不管是業務的同仁,或者是讓法遵的同仁,或者是風管的同仁,讓他們了解說接下來有這樣的一個業務,從比較單純的一些模式先去做了解。 那接下來把這些相關的一些內稽內控,或者是相關的一些內部處理的模式,把它完善了以後,再去迎接比較困難的像穩定幣支付、on-ramp 這一系列的這些挑戰。 那當然看的路會是相當長遠的。那如果以比如說像 RWA 來講的話,最近這兩年, 才開始突飛猛進,那其實也讓我們自己家的長官也看到說,接下來有一系列的趨勢其實是需要去做準備的。 那當然在區塊鏈來說的話,今天長官即使說我想要上線,並不是說我們內部明天就可以直接上線,有一系列這些技術建置、內稽內控的管理等等的,都還是需要去做了解。

相對的 learning curve 都是蠻陡的,蠻 steep 的,所以從保管的角度先切入,先讓大家知道說有這樣子的一個事情要來了,那讓大家慢慢地去學習,然後接下來再去做其他更有趣、更可能讓大家比較想要看到的一些應用。 感謝 Stamford。所以說,其實在這個數位資產全面…… 呃,來到台灣銀行業,進入台灣銀行業這個時代,我們就是就我們的經驗看到,比如說一定會 involve 到數金部、數金的部門,然後資安的部門、IT 的部門,其實是一個很大程度牽涉內部跨部門的協作,因為學習一個新的東西,並且要 deliver 產品這樣,那會有很多的難關等等的,所以說, 下一個環節其實也是今天蠻重要的一些點,就是關於私鑰、關於治理、關於這些,比如說法遵等等。 那我想再追問 Stamford 台新銀行這邊,就是像有幾個大難關,比如說像是,就是私鑰誰保管,然後呢,key ceremony 你把它產生之後如何產生,或是說,

因為我們知道 crypto market 是 24/7 嘛,完全沒有休市,但是銀行其實是有營業日跟假日的差別的,那這也是一個需要克服的點。 那甚至到委外審查或是法遵上面又要怎麼做呢?就是在這幾個難關上面,你覺得哪一個是最難的?然後當下又有什麼解決方法呢? 我覺得可能最難的部分是在跟各個部門的同仁去做溝通,然後讓大家知道說,其實接下來的一些業務呢,是跟大家是不能用 silo 的方式,不能用單一、各單位自己去營運的方式,是要大家一起來協作的一個模式,才有辦法把整個應用帶起來。 那就可以跟大家講說,我們現在目前正在建置內部的一些技術,來提供這個、來參與這個虛擬資產的試辦。那在這個建置的過程之中,當然就會要去建置這個內稽內控的部分。

那比如說像以往如果我們自己個人在使用穩定幣,不是。 虛擬資產的時候,使用到冷錢包相關的一些機器的時候,可能我們就是像 Ledger 上面就是操作一下,然後輸入個密碼等等的,我就可以去做傳送。 所以相對來說,雖然是跟比如說 MetaMask 來說有一點點的複雜,但是其實就是簡單地按幾個東西,然後就可以發送,就可以出金。但是從機構的角度來看的話,其實牽扯到蠻多不同的單位。 比如說,我們現在的業務單位來做這個,我們現在來做保管的業務單位是信託部,那它就會需要去有一系列內部的一些審核,完善了以後才能帶到資訊處啊等等其他的單位去做一系列的審核,才能完整地去提供客戶這樣出金的一個動作。 其實在…… 做這個執行上面呢,可能會在這個流程上面就會牽扯到十個不同的人,可能牽扯到三、四個不同的單位。那在這執行上面就有一定的流程是需要去讓我們的同仁去了解。

那不是只是了解說為什麼你要去做,要做什麼事情,也同時要了解說為什麼我背後要去做這一系列的這個。 呃,動作才能讓客戶的資金去做處置。那除了流程之外,就又回到這個內稽內控。我覺得我今天講很多次內稽內控,但是這個部分我覺得相對來說是一個對銀行來說是蠻陌生、蠻困難的一個部分。 因為畢竟使用的模式,虛擬資產跟法幣以往的一些系統上面的操作等等的,都還是有一些。 應該說蠻大的不同的,所以在這上面要怎麼樣去建置,其實世界上並沒有一個特別的標準。 那就變成是說要多多去跟業界的同仁去做了解,然後再去做內化、消化之後,才有辦法說提出一個自己最適合銀行內部的一個執行的模式。 對,其實我相信很多銀行一定是蠻 struggle 在這個上面的,因為真的是很新,然後又是一個,其實最早最早 crypto 出來的時候,從西岸出來,然後華爾街就是就很排斥這個東西嘛,然後到有點 sort of 打不過就加入它的感覺。

那至少現在,華爾街有全面擁抱這個東西,那我們台灣可能也看到了全世界的這個這樣子的一個景象,我們也在 follow,也跟上了。 那接下來這個問題我想要請教 BitGo,因為這個就是跟 BitGo 的 solution 直接相關了。剛剛有稍微提到一個,就是說在台灣來說, 你們會建議銀行自建,那剛剛你說我不建議自建,對不對? 那好,假設銀行不自建,那把這些國際的託管商,包含 BitGo、包含 Fireblocks 等等的,不好意思,我是提一下其他公司比較公平。 對,那這樣子的大託管商,他們作為純技術提供商,或是次級的這個 custodian。 這樣子的一個運作模式,能不能給我們一到兩個例子? 比如說你們在美國是服務像 SoFi 這樣超大的 digital bank,或是 BlackRock 的 ETF 也是存放在你們這邊,對不對?

那有這種超級巨型金融機構,或是說你跟 Hana Bank 韓國的一個 JV,可不可以給我們一些例子說,怎麼樣去做這個託管?好。 其實我剛剛很認真在聽 Stamford 你剛才的那個講的,其實我 100% agree。其實在 BitGo 跟金融機構合作的時候,很多時候都是跟每個部門要確保說每個部門都開心。 對他們來說,他們了解 BitGo 的產品,了解。 自建需要哪一些程序跑來跑去的,所以這是一個我們 BitGo 差不多在 2020 年在台灣做了蠻大一件事。 我們常常跟 Ivan、跟各位都是在 sort of educate,教導說,如果要自建,如果要做這些的話,應該要往哪一個方向。 來去好好去做這個,所以其實我非常了解,就是真的很多的 back and forth。好,那回到剛剛 Ivan 的這個問題,就是說我們可不可以給一些例子。

我給的例子是說,在美國我們是推出合規託管 qualified custody 的這個產品。那這個代表什麼呢?其實這個代表的是三把私鑰。 有一個 client key、backup key 跟 BitGo key,這三把私鑰其實都是在 BitGo 保管。 這其實就是剛剛那個 Jon 提到的那個 ownership 跟 control 的這個問題。 雖然 BitGo 有 ownership of 這些私鑰,但是我們沒有 control of 那個私鑰,代表說任何交易其實都是透過客戶來去做的。在美國其實像剛剛…… Before 這個 panel,其實 Chris from Deloitte,他有講到 BUIDL。 那 BUIDL 也是 BlackRock 的這個 token,那它的 token 也是放在 BitGo 的 custody。 那為什麼 BlackRock 會決定說,欸,我可以把我的 token 相信 BitGo 來做這個合規託管的這個模式,也是因為我們在美國。

的經驗啊,然後這個 OCC 牌照這些東西累積到說,欸,它可以信任,然後去讓 BitGo 來做合規託管。所以美國是用合規託管去推這個產品,然後也是目前我們為什麼可以上市的原因。 但如果跑到亞洲,亞洲其實監管的態度不太一樣,其實更嚴格,會覺得不能這樣子 appoint 說這個。 這個另外一個公司來持有這些鑰匙。那其實在日本呢,我們有推出一個產品叫 AKM,which is 比較像自託管的一個模式。它其實就是讓銀行持有兩把私鑰。 那 BitGo 最終還是有這個 BitGo key,為了做一些審查、transaction policy 這些的。那其實在日本,銀行它就是用這種模式。 所以美國跟日本比較起來的話,其實。 產品,第一個產品就是很不一樣,然後要合規的這種法律的這種檢查也非常不一樣。所以在日本跟美國,這個就是一個差別。對,主要是這個。

但我想還要加的是,為什麼日本會願意做這個自託管,也是因為他們看到未來他們能做到的生意。其實剛才…… Stamford 提到就是 custody 其實是一個基礎,你都是想到未來以後要做穩定幣支付、RWA 這些,你需要有一個這個 basic。 那日本它是把它想得更長久一點,我今天把這個 foundation 基礎做好以後,接下來想要發延伸其他產品會更容易,所以它是從這種態度來走的。 了解了解,這邊不得不追問 BitGo 一個問題,就是請 Mason 回答。那,呃,忽然卡住。好,就是出事的時候到底誰負責、誰賠錢? 因為剛剛聽到說,在美國是 qualified custody,也就是說,客戶把他們資產全權交給你們處理。但是就我所知,每一個客戶也都有,比如說 2.5 億美金的保險保額。 那在跟日本這樣子的一個 AKM 的合作框架之下,這個保險還存在嗎?那在這樣子的合作框架之下,以日本來說,出事的話,權責歸屬又是怎麼樣?

美國合格保管與日本自行保管的責任差

好,我就很直接地回答好了,就是在美國,我們的合規託管的確是有 2.5 億美元的這個保險金額,出事是 BitGo 負責,BitGo 要賠。 我們有我們合作的這個保險商去做這件事情,所以美國是這樣子,任何出事、資產不見,是我們的責任。那日本呢,AKM 這種自託管,我們是不包含這個 2.5 億的。 但其實我想要分享的其實是說,在日本或是台灣,或是其實韓國這些大的金融機構。 他們其實自己都會去買他們自己的保險,因為虛擬資產他會把這件事情看的是,它不只是錢包,它其實是很多不同的 elements,那每個 element 其實都需要一些保險的 coverage,所以有可能 BitGo 在這方面,如果…… 日本沒有提供的話,他其實自己也會去跟其他保險商去購買這個保險。對對對,所以還是有差別。

美國就是 BitGo 負責,但日本有可能就是銀行,他是 take 這個 legal liability 來負責。謝謝。 所以這樣聽起來,金控的保險部門就是也有新的生意可以做,所以台灣的這個保險業者可以去關注一下了。 好,那下一個我就要問 Jon,就是剛剛有,我剛剛看一下小抄,是原來是今年 5 月 29 日,證交所跟櫃買中心就是剛剛所提到的兩個,一個是穩定幣交易的財會準則。 那另外一個是,等於說上市櫃公司持有 crypto asset 的一個辦法。好,那在這兩個 regulation 這樣頒布下來之下,怎麼說呢?再看一下小抄。 企業財務長最容易踩到的三個坑,因為這些是全新的東西。對,你覺得企業財務長最容易踩到的三個坑會是什麼?

OK,好,從 CFO 的角度,因為他今天要進入這個 Web3 的世界嘛,那我覺得馬上會進入到的一些誤區,舉例來說第一個。 可能就是 stablecoin 是不是等同 cash 這件事情。因為我們心中會覺得,這個 stablecoin 很 stable 嘛,那就代表一個穩定幣就代表一美元。 既然都這麼 stable,那為什麼不是現金這件事情。對,所以說這個部分就是會 mapping 到那個穩定幣相關的一些財會的處理一些辦法。對,那這就要比較細節地去看說。 這個穩定幣發行商,它裡面所聲稱的可贖回權是怎麼樣的一個性質,然後來決定說,那這個穩定幣它是屬於說,可能是一個無形資產,還是一個什麼類 cash 的一個資產。 所以我覺得這可能是第一個誤區啦,因為很多 CFO 可能會沒有想到這個底層這件事情。

好,那第二個誤區我覺得是,因為剛剛有提到就是,上市櫃公司持有加密資產,那現在要拉到董事會或很多治理的層面去看它。 對,那就有第二個盲點就是說,欸,我們過去提到這種 wallet,好像就是很直白,就是 wallet 就是 IT 的事情。對,但事情其實沒有這麼單純,因為。 因為這個中間涉及到很多的權限共管,就是誰可以建 wallet,然後誰可以去 initiate 一個 transaction,那誰可以去 approve,然後誰可以去放行等等。 那這個就牽涉到不只是 IT 的問題。所以說 CFO 如果在一個企業內要處理這件事的話,我覺得勢必要把跨 function 的人也帶進來。對,然後第三塊我覺得。 應該也是特別要 remind CFO 的一些點是,應該是說,outsource 就是我們所謂的委外,但不代表說這個企業它真的就把所有的責任都委出去了。

對,因為這個如果回到上市櫃公司有加密資產的那個指引裡面,那當然裡面有提到說,如果它跟…… 跟某一個技術商合作等等的,他需要那個技術商或那個保管商需要有 SOC 1 Type 2 或相關等同的一個報告。對,但絕對不是說,單純他出具這樣的報告就 OK 了。 那反向來說,就是這個 CFO 的這個企業,他要怎麼跟這個保管商之間的一個 control。 是可以彼此協調,然後彼此互動的。對,那我覺得這個也是通常還蠻容易忽略的一個盲點。 對,然後最後我可能也再補充一下,就是因為剛剛有聽到 Ivan Mason 的一些想法,然後我覺得確實,我們現在在台灣在制定一些規則的時候,我覺得。 中心思想的話,盡量還是保持技術中立,然後讓這個 market 的可能性都存在。所以其實我們目前在很多的討論中,很多的方向會是希望是原則性的管理。

對,那當然從銀行的角度,其實銀行可以選擇自建。對,但確實有些銀行。 可能他的技術能力沒有辦法在這麼短的時間,然後取得相關的一些技術,那其實也要 open 一個空間,然後讓他們可以去跟次保管商去做一些合作,那甚至是比較單純的技術委外的廠商,我們會希望這些 option 都是存在的。 對,那我覺得這個是一個蠻重要的議題。對,然後第三個我也順便講一下,就是。 目前我們在看 custody 這個保管嘛。 對,那我們因為台灣虛擬資產的母法下所定義的虛擬資產,其實是排除那個 CBDC、排除那個 deposit token、排除 RWA 的部分。 對,所以相對我們現在在討論保管的時候,其實相對的比較 narrow 一點,就好像只是針對虛擬資產。 這個品項下去談保管,對。但這個就延伸著有很多的法規層面的真空區,可能是我們要去面對的。

舉例來說,deposit token、CBDC、其他的 RWA 等等,其實它的背後都是 foundation,都是一個區塊鏈的技術。 對,那這些不同的 tokenized 的品項好了,那。 那其實說實在,它的保管的原則,應該會有些大原則是很雷同的。 那除非是像 RWA,因為它背後它所錨定的是一個實質的一個物權,那或 deposit token 錨定的是一個存款,所謂的銀行的債權。 對,但我覺得有些結構是可以,可能可以拉起來,然後齊頭一起去做探討。對,那我覺得這一塊。 從過去來講,比較少就是 across 不同的產品這樣去看待這一塊。 對,那我覺得這塊是重要的,因為如果我們談保管,如果只單純談到所謂很 narrow 的虛擬資產的保管,那我覺得可能會比較不利於未來 long term 的一些發展。對。

非常專業的分享,就是其實台灣的四大,包含 KPMG、包含 PwC、Deloitte,他們對於台灣虛擬資產服務法,不管是母法或者子法,都有蠻大程度的影響力喔。 所以說他們也都給了很多的意見,然後跟專家諮詢,然後再給政府有關單位、監管單位很多的意見。所以說其實我們在…… 熟悉台灣的法規這一塊,很大程度我們都是跟 KPMG 等等四大的會計師事務所有很多的交流,所以大家需要獲得相類似的資訊的時候,也可以都去諮詢這一些四大會計師事務所。 好,那我們接下來算是最後一個環節,那我也補充一下,其實大概是今天是星期一。 在美國時間週二的下午兩點十五分,我們就可以知道 CLARITY 要不要開始討論了。對,就是它有一個,它現在需要一個六十票。 那如果說,也就是說我們週三的凌晨兩點、兩點多,只要超過這個票數,那這個 CLARITY 就會開始討論,有機會通過,也不是代表它通過。

那如果這個投票六十票沒過,今年就沒有 CLARITY 了,那大家就等著放空比特幣。沒有沒有,not financial advice。 對,那好,最後其實就是想要 narrow 一下這個話題,我們想像一下 2027 年底,台灣的託管會長成什麼樣子?就是就各位的,因為大家都是,有技術提供商。 那我們有這個會計師事務所,那我們有銀行端,大家不同的角度去看 2027 年年底台灣的託管、加密貨幣託管會長成什麼樣子,甚至於到我們的數位資產的這個行業會有什麼樣的一個態勢,大家可以快速地用一兩分鐘分享一下。 好,我們用一分鐘分享一下,我先。 要謝謝 Jon 剛剛為自託管這個概念來多說兩句。我覺得這是一個,我覺得在 2027 年如果可以看到 BitGo 可以提供的一個服務的話,我覺得是非常好的。

那當然從我們角度,我們最想看到的就是,哇,大家都可以用合規託管,銀行直接…… 跑起來,然後直接提供每個客戶都一個錢包,可以開始做這些事。 那我們 BitGo 更想,其實最終想要看到的是說,有了錢包以後,不只是專注於在保管跟託管以外,應該是說接下來你想要直接去買幣。 來,你想要去買比特幣、以太幣,你不需要對接到好幾個交易所,然後才可以有這些。所以就剛剛說的這個 on-ramping,這個也是我們希望能看到的。 那再往後呢,有可能,好,2027 年底,我們想看到的質押,會不會有一天其實明年在台灣,你可以直接透過一個銀行的 app 去 stake。 去 delegate 給一個 validator,你是透過一個這種正規、被法律監管的一個管道去做質押。如果這個可以的話,哇,超級開心,對不對? 那後面有可能還有穩定幣等等,那這可能就要等到 2028 年了。好,謝謝。謝謝,那我們請 Jon 分享一下。好,然後我覺得,我覺得最終最核心的概念回到說。

我覺得就是鏈上的透明不代表說權利的透明。對,那其實我覺得今天回到保管這件事情,其實就,我覺得如果很單純地把它拿來看,其實我覺得可能是三四個層面的問題。 就是第一個就是說,你保管的東西在不在那邊。對,那這個鏈上什麼,去看一看就好了。那第二件事情就是說,這個東西是不是你的。 對,那我覺得這個是很關鍵的。第三個地方是變成說,你有辦法動得了這件事情,以及最後一個就是你出事的時候你可不可以拿回來。其實我們現在就是在探討這四件事情怎麼去做處理。 好,那回到現在,我覺得我們大部分都是在討論,私鑰放在誰那邊。對,但我覺得 ultimately 你要回到 customer,回到客戶。 我們今天要處理的議題是說,假設我客戶,我這樣,我的比特幣突然遺失了,那我電話要打給誰?我覺得這是比較關鍵的問題。那我們現在就是要把電話打給誰等等那個人去做一個對應的釐清。

那我覺得這個是大家都在 work on 的一件事情,對。 從我們的角度來說的話,當然是希望能夠把保管的業務、相關的業務,還有內部的一些控制,能夠做到最好,從保管的角度提供給大家最大的信任,這樣我們未來再去做一些相關的業務拓展的時候,大家才對我們有一定的基礎的了解,知道說我們要怎麼樣去提供相關的一些可以信任的這個, 呃,服務給大家。那希望在明年年底之前呢,是有辦法把這個底層的基礎做好,然後有可以開始去拓展一些其他的業務。 其實針對台新銀行,我想追問一個問題,因為我知道現在全台灣都有一種「我好想發新台幣穩定幣」的感覺,但我不知道為什麼,但是我相信你們也有感受到這個。 那其實想問的問題就是,到時候發行這個穩定幣跟做託管的部門會是一樣的嗎?然後或者說,因為我們這個新台幣穩定幣應該是剛剛這樣定義的 CBDC,算是。

那難道這個 CBDC 就不能被保管進來嗎? 其實從穩定幣來說的話,就我們觀察母法本身,母法在針對穩定幣上面有提到是說,發行人其實不能跟,因為穩定幣背後需要有一個準備金來支持這個穩定幣本身的一些價值。 那在母法上面,它是有明確的規定是說,發行人,穩定幣的發行人,他背後的這個受託,資產的受託銀行不能是同一個人。 所以就變成是說,其實台新銀行假設自己要發行穩定幣的、台幣的穩定幣的時候,就沒有辦法同時做這個穩定幣 準備金的受託銀行,所以就會變成是說,我們需要一個是跟人家合作,或者是尋求其他的路徑來協助我們去做這樣的一件事情。 但如果就回到這個業務上面來說,或者是相關的一些發展的話,其實我們當然是非常樂見有這一些相關的發展。就好像之前前幾個專題有提到是說,

針對台幣的穩定幣的應用場景,雖然大家可能沒有那麼直接的辦法去想像到,因為大家都可能直接用美金的穩定幣再去做一些相關的交易。 但是就法規來說的話,台灣境內的交易可能都還是需要用到台幣來做,也就是說我不能用美,我不能拿美金或者是拿黃金 去跟手搖店去做支付,我還是要使用到台幣。那除了這個之外,在未來可能我們有提到的,呃,就是 未來的發展可能會牽扯到一些像 agentic finance、代理人支付相關的一些應用。 那如果搭配剛剛這個法規的限制的話,就很有可能在穩定幣上面的一些相關的發展,就會使用到穩定幣,呃,台幣的穩定幣就會有這樣子的一個應用場景的存在。所以我們針對這個部分也是,呃, 希望可以開始,就是做一些準備。那當然,不管是法規上面的一些開放,或者是技術上面的一些準備,我們都有在持續地規劃當中。好,那我們時間差不多。

基本上其實是循著跟法幣一樣的邏輯,就是我們現在在探討我們說 digital asset 或者 crypto asset 的託管。那當然大家使用者把錢存在銀行以後,下一個要幹嘛? 你只想拿利息嗎?接下來想幹嘛?你想買股票嗎?所以說現在我們打開 Robinhood,打開對岸的富途牛牛,都可以直接買比特幣、以太坊等等的。 那為什麼我們台灣銀行的這些 APP 們不行,對不對?好,那我們謝謝 Stamford,台新銀行;我們謝謝大中 Jon 這邊,從 KPMG;還有謝謝 BitGo 的 Mason。 謝謝各位 speaker,謝謝,謝謝。 我們用熱烈的掌聲感謝精彩的內容,謝謝。好,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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